最新公告
zxgg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河北新武安钢铁集团鑫汇冶金有限公司转型升级改造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具体验收的工程内容包括:100吨电炉1座,110吨LF精炼炉1座,小方坯连铸机1台,高速线材生产线2条,配套公用辅助设施建设,250吨/日石灰窑1座,空压站1座,污水处理厂1座、液化天然气站1座及风水电气(汽)、安全、节能、环保、消防设施等。各生产系统配套建设环境除尘、供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公用及辅助设施等。
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如下:
(1)废气
①白灰单元中废气
白灰单元中原料转运、筛分及上料废气经集气罩捕集送1套低压脉冲涤纶覆膜针刺毡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竖窑以天然气为燃料,焙烧烟气经1套低压脉冲氟美斯针刺毡布袋除尘器+低温SCR脱硝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烟囱排放;焙烧后成品灰落料、转运、破碎、筛分废气经集气罩捕集送1套低压脉冲涤纶覆膜针毡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白灰炉料棚除尘废气经集气罩捕集送1套低压脉冲涤纶覆膜针毡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上述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排放限值要求。
2炼钢单元中废气
炼钢单元的电炉一次烟气经过预热通道加热废钢后烟气进入沉降室,经燃烧室处理后的烟气再经急冷锅炉后通过物理吸附及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噁英排放浓度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排放限值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钢铁、焦化、燃煤电厂深度减排攻坚方案>的通知》(冀气领办[2018]156号)附件1规定的超低排放改造验收参照标准要求。
电炉密闭罩、屋顶罩收集的电炉二次烟气经低压脉冲涤纶覆膜针刺毡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排放限值要求。
LF炉及车间散点除尘废气经捕集罩收集后通过两套低压脉冲涤纶覆膜针刺毡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排放限值要求。
钢渣处理系统废气经集气罩+洗涤塔+脱水塔+湿式静电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排放限值要求。
3轧钢单元的废气
2#高线加热炉以天然气为燃料并配低氮燃烧技术,2#高线加热炉烟气通过烟囱排放。根据验收检测报告,加热炉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可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排放限值要求。
1#和2#高线轧机废气经集气罩捕集送2套湿电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各自的排气筒排放;1#和2#高线吐丝废气经集气罩捕集各送入1套低压脉冲涤纶覆膜针刺毡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各自的排气筒排放;1#和2#高线集卷废气经集气罩捕集各送入1套低压脉冲涤纶覆膜针刺毡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各自的排气筒排放。上述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应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白灰单元主要废水污染源为净环系统排水,全部用于石灰石封闭料场抑尘用水;炼钢单元净环系统排污水污染物类型简单,浓度较低,全部串联用于浊环系统用水;炼钢单元连铸浊环系统废水经“双旋流过滤器+高效浊环水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排入全厂污水处理厂净化处理;炼钢单元净环系统排污水污染物类型简单,浓度较低,全部串联用于浊环系统用水;轧钢单元净环系统排污水污染物类型简单,浓度较低,全部串联用于浊环系统用水;轧钢单元连铸浊环系统废水经“双旋流过滤器+高效浊环水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排入全厂污水处理厂净化处理;除盐水制备单元废水、余热发电单元废水、空压机组废水、制氧站废水均直接排入全厂污水处理厂净化处理;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全厂污水处理厂净化处理;全厂污水处理厂采用“格栅+曝气调节池+高密度澄清池+V型滤池+多介质过滤器+自清洗过滤器+超滤+反渗透”工艺净化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
本项目噪声设备主要为各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各类风机等运行产生的空气动力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根据声环境影响预测表明,在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设置声屏障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一般固废中白灰单元除尘灰外售建材企业,电炉渣送钢渣车间处理,铸余渣回收渣钢返回电炉利用,剩余部分送钢渣处理车间处理,废钢返回电炉利用,其他除尘器除尘灰、氧化铁皮、污泥作为含铁料外售,废耐火材料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全厂水处理中心污泥脱水后送环卫部门制定地点填埋,废固定分子筛作为建筑材料外售,
危险废物中废SCR脱硝剂,电炉除尘灰、电炉除尘灰及其他废布袋、废油及废离子交换树脂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
三、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在施工期、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存在的环保问题及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以便进一步完善工程环保治理措施。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新建、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五、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18031088558
特此公示。
河北新武安钢铁集团鑫汇冶金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日